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工人阿傑(化名)去年10月間前往某小吃店消費,正要離開時,店員發現桌上有一部iPhone手機,他明知手機不是自己的,仍上前「點頭道謝」,成功騙得手機。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阿傑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還要向公庫支付1.5萬元。
▲法官認為阿傑對店員使用詐術,才騙得手機。(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判決書中記載,阿傑2023年10月2日下午前往某小吃店用餐,正要離開時,另一桌的客人恰巧將一部iPhone手機留在桌上,接著起身去裝飲料,不知情的店員發現桌上的手機,以為是客人遺失的,於是拿起來詢問在場所有人誰是失主。
沒想到阿傑見狀竟走向店員,一邊微笑點頭,一邊道謝,讓店員誤以為他就是手機的主人,得手之後便立刻騎車離開,之後還將手機關機,並使用越獄程式刪除手機內的資料。後來真的失主裝完飲料回到座位,發現手機不見了,這才揭穿阿傑的謊言。
阿傑到案之後,面對失主以及店員的指證均坦承不諱。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傑對店員使用詐術,導致店員誤信而交付手機,其行為顯然侵害到他人的財產權,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考量到他過去沒有前科,只是一時失慮才會觸法,犯後也十分後悔,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還要向公庫支付1.5萬元,並參加2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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