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中市府檢出瘦肉精未立即通報 薛瑞元:1月15日檢出、中央2月2日才獲知

▲▼行政院長立法院食安專案報告,立委吳沛憶質詢。(圖/記者李毓康攝)

▲行政院長立法院食安專案報告,立委吳沛憶質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23日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針對「民進黨政府執政8年台灣食安問題總檢討」提出專案報告。針對台中的瘦肉精事件,民進黨立委吳沛憶質詢時,衛福部長薛瑞元說明,台中市政府的自治條例有規定,當驗出後24小時內要先通報,但中央一直到2月2日才接到訊息,若在1月15日就獲知消息,就有足夠的時間跟其他縣市做採樣同批號豬肉再次檢驗,為此就能完成溯源追查。

由於徐巧芯質詢時質疑「同批豬肉只驗了3%」,農業部回應,這跟百分比沒有關係,最主要是同一批肉用同批飼料。後續吳沛憶質詢時也問及,有委員提到,即便在同批次的肉品抽驗,因為只有檢驗3%,代表其他的97%是不是有問題?剛剛這樣的陳述,符不符合對於科學調研的理解?陳建仁說,不符合,因為同批次通常在食安調查就檢驗調查出來,如果同批次都沒有,就表示安全的,「她這樣的推論是不合理的」。

吳沛憶說,食安向來都是做抽驗,包括公安檢查也是做抽檢,「道理很簡單,因位有科學依據,按照抽樣辦法告訴大家,只要做抽檢,對結果可以得出相關推論」;如果要「豬肉普篩」,這任何政府機關不管是中央或地方,都不可能有辦法運作。對此,陳建仁也點頭同意。

吳沛憶說,台中檢驗出這樣一件豬肉當然是不尋常的,台中市政府發布的時間點,是太急太倉促?還是太慢了?她認為是太慢了,因為事實上根據後續資料,台中市政府檢驗出西布特羅時間是在1月15日,一直到2月2日對外發布訊息前,中央有收到任何台中市政府的資訊?對此,薛瑞元說,「沒有,2月2日才接到訊息」。

薛瑞元說,台中市政府自己的自治條例有規定,當驗出後,24小時內要先通報,通報後有48小時可以做處理,進行風險產品的下架。如果是在1月15日就接到通報,就有足夠的時間跟其他縣市做採樣同批號豬肉再次檢驗,為此就能完成溯源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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