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遊客賺車資150元 白牌車遭重罰10萬元...還要吊照4月

▲白牌車被重罰10萬並吊照4月。(圖/彰化監理站提供)

▲白牌車被重罰10萬並吊照4月。(圖/彰化監理站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火車站外,日前有1輛車身黃色轎車,外型乍看下像計程車,用喊價的方式,向2名外籍乘客攔載,「到達目的地才會收費150元」,當場被眼尖的監警聯合稽查小組攔查,依法重罰1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吊扣駕照及牌照4個月。

彰化監理站指出,只要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業務,駕駛與乘客雖然以口頭約定達成對價關係,即便尚未付費,一經查獲,即可依公路法77條第2項規定,「未經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得依情節輕重,處罰新台幣10萬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進行處罰。

監理站表示,由於白牌計程車未經合法核准擅自攬客收費,不僅其行為違法,且乘客並未投保,如發生事故將求償無門。並強調,法規如此重罰,目的就是希望減少白牌違法攬客歪風,遏止非法並保障合法業者的權益及民眾搭車的安全。提醒民眾應多利用大眾運輸或搭乘合法營業車輛,切勿因貪圖方便而搭乘白牌車,避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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