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劉姓男子假藉要介紹高薪工作,2度性侵想應徵工作的19歲少女。(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劉姓男子謊稱要介紹工作,在交友軟體搭訕19歲少女小琪(化名),過程小琪懷疑是詐騙,劉男立即變臉,揚言要告她毀謗,威脅她到飯店去安撫合夥人,再一人分飾兩角,以合夥人身分將小琪帶入飯店房間性侵2次,並陸續恐嚇小琪匯款21萬給他。台北地院審理後,依2個強制性交罪、詐欺取財罪,合併處劉9年10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還可上訴。
據了解,20多歲的劉男慣用「探探」、「LEMO」等交友軟體,塑造出自身事業成功的形象,PO出BMW名車照片炫耀,再編造故事,聲稱從事汽車零件生意可以賺錢,或者是靠著投資歐洲股票可以發財,如果網友上鉤,劉男便要求網友另外用Line、Wechat聯繫他的助理、秘書,可進一步討論合作方式,其實助理、秘書都是劉男本人。
劉男於前年7月9日凌晨4、5時利用通訊軟體「探探」,以暱稱「Jason」認識19歲女子小琪,以介紹高薪工作為由,跟她要了姓名、電話等個資。而後小琪講了一句「我會不會被詐騙」,劉男立刻假裝生氣,表示小琪這句話傷害他名譽,已犯了毀謗罪,如果不聽話去和合夥人見面,就要提告,還要叫人去找她麻煩、對她的家人不利。
小琪聽了非常害怕,於當天早上8時49分許前往凱達飯店,並按照劉男指示,勾手討好這名暱稱「別問」的合夥人。不料這名合夥人就是劉男本人,兩人在大廳見面後,劉男便將小琪帶進房間強行性侵2次。
案發後劉男繼續分飾多角,以「Jason」名義要小琪付「檯費」給「別問」,又以「別問」名義聲稱要排解小琪和「Jason」的糾紛,或要她出錢辦理重型機車入關程序,事後再將車送給她等方式,讓小琪陸續匯款21萬3千元給劉男,小琪就這樣持續和劉男聯繫了1、2個禮拜,也多次見面上床,最後才忍不住受辱報警。
檢察官調查後,將劉男依詐欺罪嫌起訴,性侵部分則只認定小琪首次與劉男發生性關係並非出於自願,涉及強制性交,之後的幾次上床都無證據顯示涉及性侵,處分不起訴。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小琪指控劉男當天共性侵她3次,但第3次並無證據,也被劉男否認,依2個強制性交罪、詐欺取財罪,合併處劉9年10月,並沒收他犯罪所得21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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