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女高中生讓男網友接送回家時,在住家附近慘遭性侵。(示意圖/翻攝pakutaso網站)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高中女生琳琳(化名)為趕9點門禁回家,聯絡王姓男網友接送,不料王男將琳琳載到她住家附近,竟在車廂後座對她性侵,導致琳琳懷孕墮胎,身心崩潰到無法完成學業。桃園地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依強制性交處4年6月徒刑。王男上訴遭駁回。
判決指出,高中生琳琳因和男友冷戰,下載交友軟體認識無業的王姓男子,兩人從未見過面。2021年8月27日琳琳外出聚會到8點多,為了趕9點門禁回家,拜託王姓男網友接送,王男於是開車載琳琳回到她家路口旁,停車卻問「不想做點什麼嗎」,並幫琳琳開車門,擋住去路要她從副駕駛座換到後座。
琳琳以為王男想聊天,半推半就下進入後座,王男也立即跟著坐進去,不料王男一關車門,就叫琳琳把褲子脫掉。琳琳不敢反抗,慢慢脫掉長褲,王男見狀卻說「妳內褲也要脫」,強壓琳琳的頭替他口交,又問她「要射在陰道還是嘴巴」,琳琳驚恐說「可以都不要嗎」,王男卻說「不行,一定要選一個」,琳琳因為害怕懷孕,只好說「嘴巴好了」,不料王男又說不行,對她性侵得逞。
過程中,琳琳的媽媽查看手機zenly定位,顯示女兒已經在家附近9分鐘了,卻遲遲不見人影,擔心的打電話給琳琳詢問。王男見琳琳電話響起,不准她接電話,完事後王男表示他會負責,叫琳琳不要跟別人講,沒幾天就失去聯絡。
案發後琳琳情緒不穩,經輔導老師詢問,她才吐露遭到性侵,且雖然琳琳過了幾天服用事後避孕藥,卻仍然懷孕,到醫院進行人工流產後,經檢驗胚胎和王男DNA相符。
全案審理時,王男否認硬上,表示琳琳是自願的。不過法官認為,王男不顧琳琳多次以「可以不要嗎」等詞拒絕而強行逞慾,且根據琳琳輔導紀錄紀載,「學生表示想要拿畢業證書,但9-11月中左右,因身心狀況不佳,課程進度落後,心有餘力不足」,可見王男造成琳琳嚴重身心創傷,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王男上訴遭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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