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前夫個資打官司 理科太太自認無罪:對方曾在YT公開過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網紅「理科太太」陳映彤被控擅自使用吳姓前夫John的病史資料打官司、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院今(26日)首度開庭,陳女不認罪,聲稱是在不公開審理的另案中,提供前夫早已拍片公開過的資料,協助法官判斷未成年家人的最佳利益,她強調:「我有責任跟義務,資料也沒拿給什麼奇怪的人看!」

▲▼「理科太太」陳映彤被控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26日到北院開完庭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理科太太」陳映彤被控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26日到北院開完庭受訪,強調不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至於提告前夫涉嫌偽造有價證券、《個資法》等罪嫌,陳映彤透過律師簡短聲明指出「事實上,本人與前夫離婚後,前夫仍盜用本人名義開立電子支票,藉以支付美國前夫自住房屋的水電費、垃圾處理費、房屋稅金保險等諸多費用,累積達約新台幣114萬多元。本人多次警告前夫不得盜用本人名義開立電子支票,但前夫仍置若罔聞。本人已對前夫提起刑事告訴,現在由地檢署偵查中。」

陳映彤今出庭遲到過號,等候1小時才輪到她,庭訊中她急切想說明檢方起訴所稱心理諮商師託她轉交前夫的紙條,內容其實都是她向諮商師說明前夫當時身心狀況、由諮商師寫在紙條上,但諮商師並非醫師,紙條上所寫的,不是檢方所認為的「醫療資訊」,諮商師也沒告訴她要怎麼使用這張紙條。

陳映彤承認在另案與前夫的訴訟中,用這張寫有所謂前夫病史資料與用藥紀錄的紙條,主張前夫不適任監護人,但陳女否認犯罪,堅稱另案訴訟涉及未成年家人最佳利益,她有責任跟義務爭取,加上另案不公開審理,她才提出這張紙條當證據,協助法官釐清爭點做判斷,「資料也沒拿給什麼奇怪的人看!」

陳映彤指稱,本案這張紙條上所寫內容,早在2019年4月間,前夫就拍影片上傳Youtube公布過。辯護律師表示,本件諮商師所寫紙條非病歷格式、也非診斷結果,加上吳男先前已自行公開,陳女用意是當成證據協助法官審理判斷,應符合《個資法》但書不罰規定。

辯護律師並聲請法官勘驗吳男自行公布病史的YT影片,以及陳女本件偵訊光碟。本件今由審查庭法官初步過濾案情,公訴檢察官認為有證據需要調查,建請移由審理庭審判,法官諭知候核辦,擇期再開庭。

陳映彤開完庭受訪重申,她和前夫另案訴訟是不公開審理,「我有責任跟義務,提供所有的材料和背景,讓法官知道哇!」況且前夫早在2019年已在YT影片公開過紙條上所寫資訊,「我提供給法官,我沒有覺得這會有什麼問題,而且經過律師的指導所做」。

陳映彤受訪結尾再度發揮冷笑話本事,聲稱大家打離婚官司的時候「要小心一點喔」,然後今天很冷請注意保暖,記者注意到她隨身帶著1本烹飪書,問她用意,她說開庭要等很久、帶本書打發時間,她知道怎麼燒菜,「但是我做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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