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男趁與小蕙獨處一室時,強行撫摸小蕙雙腿、屁股,遭判刑1年2月確定。(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何姓男子因兒子是高中儀隊成員,經常接送社團學生外出參賽,因而認識兒子儀隊學妹小蕙(化名),竟趁小蕙在家中熟睡時,從背後環抱並在她耳邊說「妳的頭髮很香」,接著假藉要幫她按摩小腿強行撫摸她屁股、大腿內側等私密部位,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何男有期徒刑1年2月定讞。
判決指出,何男2021年10月3日上午11時許到小蕙家中作客時,並向小蕙母親表明想帶小蕙回家住一晚,但小蕙不願意前往,因此在房間裝睡,何男見小蕙在床上睡覺,便藉口支開小蕙母親,趁機側躺在床上從背後環抱小蕙,並用腳壓住她假裝要幫她按摩,強行撫摸小蕙的雙腿及大腿內側,還在她耳邊說「妳的頭髮很香」,小蕙被侵犯後,多次明確表示「會痛」拒絕,但何男仍不停手,持續撫摸小蕙雙腿,甚至拍打她屁股,強制猥褻得逞。
何男離開後,小蕙馬上告知母親遭何男猥褻,小蕙母親得知後立即通報學校教官,並到警局報案提告。
何男出庭時卻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沒有進去小蕙房間,更沒有幫她按摩,「那天小蕙媽媽離開之後,我去外面移車,在我自己車上抽菸,抽菸之後我回到客廳,看到小蕙醒了躺在床上看手機,我跟她說我要回家了,後來我就離開了」,並辯稱是因為小蕙在學校交男友,但小蕙媽反對她早戀,才會與他聯繫,小蕙可能因此感到不滿,才會說謊指控他猥褻。
小蕙出庭時表示,她原本不想提告,因為何男平常對她很好,知道她家經濟情況不好,會給她零用錢,還會買上課需要的工具給她,沒想到何男偵訊時卻扭曲事實,她才決定出庭指控。
屏東地院審理認為,小蕙對何男犯行指證歷歷,證人教官表示與小蕙晤談時,她流露害怕、不安、低落之情緒反應,審酌何男為滿足個人私慾,明知小蕙未成年竟對她強制猥褻,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何有期徒刑1年2月,何男不服判決,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最後被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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