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法官關說法官」!前法官高明哲再獲無罪

▲▼高院刑事庭前庭長高明哲涉「司法黃牛」被起訴詐欺罪嫌,到台北地院初次開庭不回應媒體發問。(圖/記者黃哲民攝)

▲前法官高明哲涉嫌關說法官,二審再度獲判無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在法官任內因兒子犯下肇事逃逸罪,竟向當時高等法院承審合議庭審判長高明哲關說,讓兒子改判無罪確定。這是我國首件「法官關說法官」案件,高明哲辭職後被依照「枉法裁判罪」提起公訴,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7日再度判決無罪。可上訴。

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1998年剛從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就因開車撞到人後落跑,被基隆地檢署依照「肇事逃逸」罪嫌提起公訴。一審基隆地院將蕭賢綸判刑6月、緩刑2年,並應支付3萬元給與公庫。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蕭仰歸擔心兒子有前科不能報考律師、司法官,因此向承審案件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高明哲關說。

高明哲接受請託後,於2000年1月5日偕同受命法官高玉舜前往開審理庭,在法庭密道(專供法官開庭使用)內,高明哲主動向高玉舜表示,希望本案可以判無罪。之後高明哲等3名法官評議後,中間一度爭執,但最後高明哲以審判長的身分影響陪席法官林洲富,並製作無罪判決書,全案因此以2比1評議為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檢方未上訴,蕭賢綸獲判無罪確定。

事件爆發後引發爭議,相關法官均辭職轉任律師,僅高玉舜目前仍擔任法官職。究責部分,蕭仰歸最後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休職6個月,高明哲則降2級改敘。另外檢方也認為高明哲當時涉犯「枉法裁判罪」,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高明哲無罪,檢方認為當時高明哲已經撰寫無罪判決,利用評議時間逼迫高玉舜接受,確實成立本罪,因此上訴第二審。不過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傳喚當時合議庭的另一名法官林洲富,林洲富證稱當時評議的過程確實有爭執,但並未有枉法裁判之問題;證述內容與高玉舜的供詞明顯不同。高院最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駁回檢方上訴。本案一二審均無罪,檢方雖可以上訴,但受《刑事妥速審判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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