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王鴻薇誣「金屋藏潘」求償150萬 潘孟安出庭秀租約:以訟止謗

▲▼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前右)告立委王鴻薇求償,27日到台北地院開完庭不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前右)告立委王鴻薇求償,27日到台北地院開完庭不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去年(2023年)爆料時任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涉受建商供養免費住豪宅「金屋藏潘」等語,潘提告求償精神慰撫150萬元,今(27日)並親赴台北地院出庭,提出租約與匯款單正本佐證,強調遭對方抹黑政治清譽、不得不以訟止謗,但潘開完庭拒訪,還伸手遮擋記者鏡頭拒絕受訪。

潘孟安今出庭表示從政30年,一向珍惜羽毛、清廉自居,他北上輔選和高雄團隊暫住飯店,食衣住行都需安排,後請在地的立委林楚茵夫婦幫找到這間房子,傢俱家電一應俱全,很適合他一卡皮箱入住,月租6萬8雖貴,但僅住1年,練姓助理跟他同住兼當司機,今年(2024年)2月底租約到期。

潘孟安批王鴻薇等人,利用狗仔跟拍等不光明磊落方法,不斷侵蝕他的人權,例如拍他抽菸、拍他跟同仁吃飯,惡意杜撰他受財團供養、官商勾結,不但誣衊他的政治清譽,還故意挑在賴清德登記參選才開記者會爆料,試圖影響選舉、意圖使人不當選,茲事體大,因此不得不「以訟止謗」。

潘孟安的律師當庭提出本件豪宅租約與10紙匯款單正本,法官核對與影本無誤。潘的律師指出,王鴻薇提出的對話紀錄顯示沒有所謂的「爆料者」,而是設計出來的不實內容,且王明知潘花錢租屋,仍惡意以嚴重不實的指控破壞潘的名譽,律師稱潘租屋時,並不知屋主楊宗身分與從事什麼行業。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被民進黨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提告求償150萬元,到台北地院開完庭反譏對方心虛不敢提出租約證據。(圖/記者黃哲民攝)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被民進黨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提告求償150萬元,先前出庭反譏對方心虛不敢提出租約證據。(圖/記者黃哲民攝)

王鴻薇今委任律師出庭代打,律師看完潘孟安提出的文件,質疑匯款人是練姓男子、不是潘本人,潘也沒在租約的簽約人欄用印。潘的律師立刻解釋練男就是跟了潘10幾年的助理,潘行程很忙、無法親自處理這些事。法官諭令王的律師不得將本件租約與匯款單影本用於本案訴訟之外的用途,今年4月2日再開庭。

潘孟安開完庭拒絕受訪,見媒體拍攝,他忙說「欸欸欸!我們不想那個吼!不要...」接著快步想甩開媒體,還伸手遮擋記者鏡頭,與挨告的王鴻薇先前出庭大方受訪的態度截然不同。

現年60歲的潘孟安曾任屏東縣議員、立委等要職,2022年12月卸任屏東縣長,隔年受邀擔任賴清德競總總幹事。去年12月間總統大選進入白熱化階段,王鴻薇開記者會以「金屋藏潘」為題,指潘免費住進北市豪宅「力麒御品」,屋主是近年在屏東拓展版圖的光電業者「力能能源」董事長楊宗。

潘孟安事後開記者會,出示租約與匯款證明,強調每月以6萬8000元租住,反擊王鴻薇惡意造謠抹黑。王鴻薇回敬指出,民進黨稱「潘孟安不過是一介平民」,把潘孟安比喻為「和北漂青年一樣租屋」,但就算是「北漂中年」,誰會去租1間3房1廳62坪、雙車位、每月6萬8000元的豪宅。

王鴻薇喊話潘孟安應秀出證明以昭公信,對於潘聲稱提告「以訟止謗」,王回應「歡迎」。潘提告要求王賠償精神慰撫150萬元、移除本件相關貼文,並在報紙刊登他勝訴判決。

北院前次於今年(2024年)1月16日開庭,潘孟安委任律師出庭代打,王鴻薇沒委任律師,親自到場應戰,批潘濫用司法資源提告,卻僅在記者會出示所謂租約和匯款證明、不讓媒體拍攝,可見只想轉移他跟建商、光電集團的關係。

王鴻薇表示,已提出自己助理和爆料者對話紀錄,證明落實查證,絕非胡亂攀誣,她自認針對公平正義的合理質疑與評論,所以不和解。庭外受訪時,王說潘若提出合法租約跟匯款證明,「我就是敗訴」,可是潘為何不敢,「這就代表他心虛!」並挖苦潘不提刑事告訴而提民事求償,「難道只是要我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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