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指控妻子小蘋(化名)外遇年紀較小的男性友人阿峰(化名),兩人自2023年4月中旬起透過通訊軟體互傳露骨訊息,包含「妳可以一次擁有兩個老公」、「誰叫妳身體這麼色,色色的」等等,因此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30萬元。不過,由於人夫無法證明小蘋和阿峰曾發生性行為,桃園地院法官日前裁定,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夫8萬元較為適當。
▲人夫控訴妻子小蘋外遇。(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和阿峰自2023年4月中旬起,透過LINE、Messenger等通訊軟體互傳曖昧訊息,甚至大聊情色話題,包含「妳還是有老公啊,只不過現在有兩個而已」、「妳可以一次擁有兩個老公」、「我想看妳在我身上跳舞」、「誰叫妳身體這麼色,色色的」、「我也是第一次喜歡(年紀)這麼小的」、「我對你的身體也是很……覺得興奮,想一直擁有」等等,顯然超越一般正常異性友人之間的交往範疇,而且有可能已經發生性行為,因此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30萬元。
對於丈夫的指控,小蘋辯稱,她與阿峰並未發生性行為,反而是丈夫有家暴行為,還會要求她去貸款供自己花用。阿峰也表示,他和小蘋平時對話習慣以黃色笑話互開玩笑,兩人之間並無發生踰矩行為。
然而,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阿峰傳訊息給小蘋,直言女方有「兩個老公」,可見他在傳送上述訊息時,已經知道女方已婚,而「我想看妳在我身上跳舞」、「誰叫妳身體這麼色,色色的」等對話,明顯是兩人互相挑逗、調情的詞語,確實已經超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人夫有理由主張配偶權益受到侵害。
至於性行為的部分,法官表示,小蘋和阿峰皆否認此事,人夫也無法針對時間、地點提出具體舉證,因此這部分無從採信,經衡量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小蘋、阿峰應連帶賠償人夫8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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