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子和女友衝突竟咬她大腿,被依傷害罪處3月徒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24歲潘姓男子和女友在住處大樓停車場發生衝突,竟2度在車上咬傷她大腿,見女友跑到保全室桌下躲藏,還將她強行抱回租屋處囚禁,女友最後趁隙脫逃並報警處理。新竹地院審理,依潘男犯傷害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潘男和女友小雅(化名)於前年7月1日一早,在租屋處地下室的車上發生口角,潘男竟用嘴巴咬傷小雅的右大腿,導致小雅害怕想逃離,潘男見狀卻將車門反鎖,阻止她下車。過後小雅好不容易趁隙脫逃,潘男卻緊跟在後,用手掐住小雅的脖子往牆上推,再將她拖回車上,並用嘴咬住小雅的左大腿。
而後小雅再度趁隙下車,從逃生梯跑到1樓保全室桌下躲藏,潘男隨後也追上來,在保全室附近搜索後,找到桌下的小雅,就強行抱起她帶回住處,潘男一進門就將門反鎖並奪走小雅手機,避免她對外求援。整個過程造成小雅頸部遭抓傷,雙側大腿、右小腿遭咬傷,還有雙膝瘀青等傷害,小雅最後逃離租屋處,報警處理。
全案經檢方調查,認為潘男有詐欺、洗錢前科,前年剛服刑完畢仍不知悔改,依傷害罪、剝奪人行動自由罪嫌起訴潘男。法官審理,認為潘男在限制小雅行動時,還用嘴咬她大腿,有傷害犯意,依犯傷害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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