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縮短陸配入籍 台大名醫也連署!醫界:應先確認清楚內容再討論

2024年02月28日 13:04

病房,病床。(圖/免費圖庫Pixabay)

▲部分醫師發起連署,「反對健保資源濫用,呼籲暫緩中配入籍年限縮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公布新會期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六年改四年」引起討論。部分醫師更發起連署,提案稱「反對健保資源濫用,呼籲暫緩中配入籍年限縮短」,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施景中表態已完成連署。不過,醫界方面,台灣醫院協會和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認為,應先確認清楚修法內容再討論。

醫師杜承哲引用媒體報導「藍推陸配取得身分證縮至4年」,並連署提案「反對健保資源濫用,呼籲暫緩中配入籍年限縮短」。而施景中在臉書發文表態連署,許多中配的孕婦病人大都非常和善,但這項法案影響太大,並說看到最近藍委荒腔走板的演出,「我還是要說,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周慶明受訪時指出,若在醫療資源部分使用的是自費,診所醫療量能尚可負擔,但使用到的假設是健保,因為健保點值低,確實會造成院所負擔,對於醫院負荷可能又加重。不過,他認為,重點是修法內容「先搞清楚」再討論。

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李飛鵬則說,以醫師立場,只要是人在台灣,到醫院看病,不管是否會使用健保資源,基於人道立場,就是會診治,全世界都是一樣的。但對於連署和修法的態度,他表示,應先確認實際修法內容,才能表達意見,健保部分尚不曉得現在配套,「沒辦法表達我的意見。」

根據現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包括臺灣地區人民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年齡在七十歲以上、十二歲以下者等。同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3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每年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之數額,得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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