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產學合作 教育部:每年核定超過1千個外加招生名額

▲▼教育部公布「產學合作共培未來人才-區域人才培育基地及重點領域研究學院辦理情形」。(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公布「區域人才培育基地及重點領域研究學院辦理情形」。(圖/教育部提供,點圖放大,下同)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為滿足國家重點產業的人力需求,教育部於110年公布「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並於111年起推動「建置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計畫」,每年核定超過1千個外加招生名額,並有超過140個合作企業投入資源,共同培育引導學術研究創新、帶動產業發展之高階科學技術人才,培育產業所需的中高階人才。

教育部表示,「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是由國立大學與企業合作設立研究學院,主要培育碩士及博士級人才。該研究學院的師資可以延攬業界人士及合聘校內其他學院教師,而學院的資金則以合作企業資金為主,政府資金(國發基金)為輔,合作企業出資不得低於國發基金出資。

教育部透露,迄今推動的領域包含半導體、智慧製造、人工智慧、循環經濟、金融、國際傳播及政治經濟等,並已核定11校共12個研究學院。此外,教育部每年核定超過1千個外加招生名額,並有超過140個合作企業投入資源,共同培育引導學術研究創新、帶動產業發展之高階科學技術人才。

至於「建置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計畫」,教育部強調,是依據總統蔡英文的青年就業政策,規劃於111年至114年補助大專校院設置20座基地。截至113年2月,教育部已核定半導體、無人機、電動車、離岸風電等18座重點產業人才培育基地,主要培育學士級人才,以協助銜接職場實務需求。

教育部說明,未來將會因應經濟與科技變遷,適時協助學校與產業共構課程,並持續擴充學校教學環境設備,同時促成更多產企業參與人才,深化產學雙方合作實務教學,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教育部公布「產學合作共培未來人才-區域人才培育基地及重點領域研究學院辦理情形」。(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公布「產學合作共培未來人才-區域人才培育基地及重點領域研究學院辦理情形」。(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公布「產學合作共培未來人才-區域人才培育基地及重點領域研究學院辦理情形」。(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公布「產學合作共培未來人才-區域人才培育基地及重點領域研究學院辦理情形」。(圖/教育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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