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運將阿興(化名)去年1月間在高雄市某路段與公車司機發生行車糾紛,他不滿被按喇叭,竟趁著等紅燈時跑去敲公車門,上車後當著乘客們的面罵出三字經。雖然阿興事後辯稱沒有罵髒話,但公車行車記錄器清楚錄下雙方爭執過程,最終,高雄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阿興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
▲阿興因停等客人被公車司機按喇叭。(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興去年1月19日晚間10時許在高雄市某路段與公車司機發生行車糾紛,因當眾氣罵三字經挨告;他到案之後辯稱,雙方確實發生行車糾紛,但沒有罵三字經,「我是覺得他(公車司機)白目」。
不過,高雄地院法官檢視公車的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當時車上有不少乘客,公車停等紅燈之後準備起步,因為路邊停著一輛計程車無法前進,於是司機先按了一聲喇叭(2秒),接著又長按喇叭並慢慢前進,在計程車打方向燈駛離的過程中,司機仍持續按喇叭,時間共40秒。
證據畫面中,公車繼續往前行駛,又遇到紅燈,沒想到阿興竟在這個時候跑來敲公車門,司機一開門,他上車就先罵出一句三字經,接著解釋剛才是在路邊等客人、自己也很不願意,還伸手摸了一下方向盤上的喇叭抱怨「你就嗶一下就好」,理論了一陣子才下車。
法官認為,從證據畫面中可知,阿興原本是在路邊停等客人,因為不滿公車司機按喇叭,才會上前理論,並當著公車乘客的面前罵出三字經,他事後僅憑空言否認,顯然與事實不符,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考量到他是因為不滿被長按喇叭,一時情緒失控而做出上述行為,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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