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催討3萬元 竟當場行刑式槍殺債主!又暴走亂開槍

▲槍手槍殺殺手。(圖/視覺中國)

▲趙姓男子在超商外槍殺賭場同事,遭判無期徒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市男子趙子穩,2022年初與曾在賭場工作的同事在超商外喝咖啡閒聊,疑似不滿同事向他催討三萬元債務,竟趁著對方看手機時,持槍朝對方行刑式轟頭,行刑式殺害對方。趙男之後逃亡時又持槍在路上亂開一槍。最高法院審理後,將趙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判決指出,趙男(54歲)曾有殺人未遂前科,他原本跟隨蔡姓角頭經營賭場,蔡姓角頭也找了自己的林姓堂弟,在賭場中工作,趙男因此跟林姓男子熟識。但趙男自己好賭,經營賭場近30年沒有賺得財富,反而因為賭博而積欠數百萬元賭債,壓力大到要吃安眠藥入睡。

對於境遇不好,趙男怪罪蔡姓角頭積欠薪資以及大筆賭場紅利,自2021年10月開始,向蔡姓角頭催討,但蔡姓角頭置之不理。趙男因此遷怒林男;另外也懷疑林男曾經指認自己的胞兄吸毒,新仇舊恨之下,萌生殺意。趙男於是在2022年1月底,約出林男到超商喝咖啡閒聊。閒談中,林男隨口向趙男催討三萬元債務。

之後趙男趁著林男低頭刷手機時,站起身來,走到林男背後,持槍朝林男轟頭一槍,倒地後再補一槍,當場殺害林男。趙男隨後開車逃亡,又向附近的租車行開槍。趙男主動撥打電話給電視台記者,宣稱自己要受訪,記者勸他投案但趙男拒絕,雙方約定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東協廣場某處頂樓見面受訪,警方佯裝記者,當場逮捕趙男。檢方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趙男犯下殺人、恐嚇危害安全等罪,也均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中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指出,趙男光天化日下,在超商外行刑式開槍,固然駭人聽聞;但深入了解後發現是賭場恩怨,且綜觀本案之犯罪情狀也稱不上是「情節最重大之罪」,不足以判處死刑,因此維持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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