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下議院通過友台議案 要求簽署台瑞夥伴關係協定

▲▼瑞士國旗,日內瓦湖。(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瑞士聯邦國會下議院28日通過深化與台灣科技與文化領域合作案。(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文/中央社

瑞士聯邦國會下議院28日通過深化與台灣科技與文化領域合作案,內容包括責成瑞士政府與台灣洽簽夥伴關係協定。此案尚須經上議院通過。

瑞士聯邦國會下議院(National Council)全會28日審議2022年由社會黨籍議員阿堤契(Mustafa Atici)所提「建立並深化與台灣在科學、技術、創新與文化領域合作」議案,責成最高行政機關聯邦委員會(Federal Council)發展及深化在文化、教育、研究與創新領域與台灣的現有合作。

此議案並要求「瑞士駐台商務辦事處與台北駐瑞士文化經濟代表團(台灣駐瑞士代表處)」簽署旨在建立夥伴關係的協定。

駐瑞士代表處指出,本案經辯論與全會投票,最後以96票贊成、86票反對與9票棄權獲通過,將送請上議院續審議。若再獲上議院全會通過,聯邦委員會須據以執行。

因提案人阿堤契在2023年10月聯邦國會選舉未獲連任,該議案於下議院全會辯論時,是由身兼友台小組共同主席的社會黨議員莫里納(Fabian Molina,另譯莫麟納)與聯邦委員兼經濟、教育暨研究部長帕梅林(Guy Parmelin)先後上台陳述正、反面意見。

莫里納表示,台灣是瑞士在亞洲第5大貿易夥伴,與瑞士有許多相似處,兩者都是高度創新的開放經濟體,可相互提供很多東西,特別是在技術與研究領域。

他並主張該議案是深耕瑞士與台灣夥伴關係經濟與政治潛力的機會。在當前地緣政治背景下,本案也對加強民主國家合作有貢獻。

帕梅林則認為,瑞士學術機構是根據自身利益與台灣夥伴機構直接、自主合作,無需政府介入。他說簽署協定不會帶來實質性的附加價值,且瑞士現有在科研與文化領域與台灣進行交流的工具,足以實現改善與台灣關係的既定目標,故建議反對此議案。

瑞士下議院曾於2021年通過「改善與台灣關係」議案,2023年5月通過「加強下議院與台灣立法院合作」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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