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辯看守內閣職責 翁曉玲再轟陳建仁:沒常識也要會掩飾

▲▼行政院長陳建仁赴立法院施政報告及備詢 立委翁曉玲 立法院院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委翁曉玲。(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新科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質詢,稱行政院長陳建仁現在是看守內閣,不該繼續推動重大法案,兩人因此展開激烈交鋒,引來關注。對此,翁曉玲2日晚間表示,關於看守政府的認知是一般憲政基本常識,沒知識,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會掩飾,「這群政府官員大辣辣的自曝其短、毫不掩飾自己的無知,早已不適任了」。

翁曉玲說,看守政府基本上是一個行政功能受到節制的臨時政府組織,以維持一般性的、日常的政府職能為主。在新政府成立之前的這個過渡期,即將卸任的舊政府不該運用其任內的最後時刻,發揮在憲法、法律上、行政上的「殘餘價值」,去進行若干的人事任命及從事重大決策之決定,進而影響接班者的執政權。

翁曉玲指出,就算仍是同一政黨繼續執政,看守政府仍不該越俎代庖,做出讓繼任者難以承擔收拾的政策,除非陳建仁已默認是下任行政院院長,受到即將上任的賴總統指示,已經開始執行續任任務。但即使如此,基於責任政治和尊重新民意,看守內閣仍不宜積極推動和實施任何重要政策和法案,否則即是違反憲法精神。

翁曉玲表示,當天質詢,陳建仁竟反嗆,「請問哪一個法律有寫看守政府?」說這話,真是失格了。一般憲政基本常識,還須要寫在法律裡?

翁曉玲也提到,陳建仁在一、二月,都多次表示自己是看守內閣的身份怎麼到了我質詢,就翻臉不認人了?陳建仁其實心知肚明,但卻不知看守內閣的本份,竟還拍板60億的2025到2028年地方創生計畫、電子簽章法草案、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海洋保育法草案,甚至是侵害我國人民的行政措施,如禁止組團到大陸旅遊、簽訂台印勞工合作備忘錄等,陳建仁都不惜一意孤行,「不願看守,就早早離開,留任只是難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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