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運動的小花指控健身房業務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子小花(化名)指控,某次聚會喝醉後遭到健身房業務性侵,過程中對方還拿按摩棒助興,直到早上發現自己一絲不掛,才驚覺對方伸出狼爪,氣得報警提告。檢方看完所有證據後,則予以林姓業務員不起訴處分。
根據調查,小花平時熱愛運動,2023年某天與林姓業務、其他健友相約,一起到某火鍋店聚餐,由於過程中不勝酒力,她喝得斷片,後面發生了什麼事情,幾乎都沒有印象。
豈料隔天起床後,小花發現下半身衣物消失,且人就在林姓業務家中,回想一下才勉強拼湊出記憶片段,竟是遭到林姓業務撿屍性侵,對方甚至還拿出按摩棒性侵她。
▼小花起床以後,勉強回憶發生什麼事,才記起遭到林姓業務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對此,林姓業務則喊冤,當時聚會結束,是小花堅持要跟他一起回家,經過再三確認後,才會同意對方的請求,回家後也理所當然發生關係,小花甚至還要求他戴套、強調只是一夜情。
至於使用按摩棒性侵,林男則表示,只是拿按摩棒在小花的私密處周邊來回按摩,並沒有直接侵入,且小花睡醒以後,他還陪著對方搭車離開。
檢方後來查閱相關證據,看了林男住處的監視器,發現小花確實意識清楚、可以自行走動,且2人隔天有說有笑,完全看不出有強迫的情況發生,若小花真的醉酒而意識不清,也不該將性侵過程記得如此清晰,最後予以林姓業務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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