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幫男友偷走35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高雄一間超商陳姓女員工,在陳姓男友教唆下,竟趁上班時幫陳男刷了10萬元遊戲儲值金,卻未將10萬元入帳,同天下班後更打開保險櫃盜走25萬元現金,直到隔天才向店長自首,結果落得被判刑,還得償還店長35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女2021年4月起在鳳山某間超商任職,同年7月18日,到職僅約3個月的她在當晚鑄下大錯。晚間10時許,陳男到店裡探班,見只有她一人當班,竟直接在IBON列印線上娛樂城的儲值條碼交給她刷取,卻一毛錢都沒付,並且在得知超商保險櫃有現金後,又要陳女把錢拿出來給他花用。
陳女全聽從陳男指示,下班時趁機盜走保險櫃內的25萬元現金。隔天陳女突然良心發現,傳訊息給店長自首;店長趕去店內清點,確認損失35萬元,於是報警處理。
陳姓情侶被依詐欺取財罪等罪名起訴,法院審理時陳女坦承犯行;法官依檢警提出的市政,認定陳女刷取線上儲值金卻未入帳,構成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變更檢方起訴法條。
陳女最終被依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判3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但得服社會勞役,另依業務侵占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陳男部分尚未審結。
民事部分,超商店長對陳姓情侶索賠35萬元,法院審理時兩人都未到場答辯,因此在高雄鳳山簡易庭審理後,判兩人應連帶賠償超商店長共3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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