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條「港各界98%正面支持」 陸國安部:法不可不立

▲▼ 基本法第23條            。(圖/翻攝 百度)

▲ 1月30日港特首李家超啟動為期一個月公眾諮詢已順利結束 。(圖/翻攝 百度)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今年1月底,香港行政首長李家超宣佈啟動第23條立法,為期一個月公眾諮詢。大陸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今(4)日發布文章《第23條立法是香港由治及興的「必答題」》也指出,近日公眾咨詢已順利結束,香港各界超過98%正面支持意見,對立法有強烈共識,以民意佐證,該文也強調「法不可不立,國不可不安」。

大陸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文章指出,第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必答題」,是香港特區應對國家安全風險挑戰、完善維護國家安全制度體系的「必答題」,是香港特區長治久安、由治及興的「必答題」。

從法律要求看,依法立。該文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

憲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基本法第23條清晰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基本法授權香港特區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體現了「一國兩制」特色和中央對香港特區的高度信任。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啟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落實基本法、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應有之義。

從歷史教訓看,應當立。該文稱,「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成為安定香江的鎮海神針,但仍有長期盤踞香港的反中亂港勢力,從總體國家安全觀,果斷完成第23條立法,斬斷亂源,除惡務盡,才能守住法治正義,重樹社會正氣,助力香港溯本清源。

▲▼香港中環知名地標「國際金融中心」。(圖/CFP)

▲陸國安部強調完善第23條立法,有利於香港營商環境。(圖/CFP)

從發展需求看,盡快立。該文強調,第23條立法完成有利於確保香港營商與投資環境安全和穩定,保護香港全體居民的根本福祉,有利於保護世界各地投資者在港興業,讓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實現自身高質量發展。

從國際慣例看,借鑒立。該文表示,從國際慣例看,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高度重視國家安全立法,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和澳洲等制定嚴格的國家安全法律,建立了相關決策和執行機構。

該文舉例,近期英國出台《2021年國家安全和投資法》(National Security and Investment Act 2021)及《2023國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新加坡出台《2021年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Foreign Interference (Countermeasures) Act 2021)等,以提升應對境外干預風險的能力。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啟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中國內政,符合世界潮流,他國無權幹涉。

從民意基礎看,擁護立。文章指出,香港各主要政團社團和工商、法律、傳媒、教育、文化等界別代表團體迅速發聲作出積極回應,紛紛表示第23條立法「必須立」而且「應當盡快立」。2月28日,香港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開展的公眾咨詢順利結束。咨詢收到的意見中,超過98%是正面支持意見,充分彰顯了香港社會對第23條立法的全面參與和衷心擁護。

該文最後稱,相信基本法第23條立法必將為香港法治建設堵塞漏洞、補上短板,將這個困擾香港27年的問題畫上句號,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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