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北投區溫泉飯店日勝生加賀屋傳出工安意外,唐姓工人進停車塔作業因窒息死亡。(圖/民眾提供)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北投區知名加賀屋溫泉飯店,因停車塔消防設備故障造成噴發二氧化碳,故聯繫承攬電梯定期保養的新明公司。唐姓、林姓工程師於停車塔底層車台巡檢時,因缺氧倒臥在機坑旁,警消抵達現場,發現唐男已無生命跡象,林男幸運撿回一命。士林地檢署偵結,認新明公司及其負責人未採取安全措施釀憾,但考量與唐家人和解,予以緩起訴處分。
在日本擁5000塔以上的新明和工業株式會社,2010年9月於台灣成立新明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從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承攬加賀屋停車設備的定期檢點、保養、維修等工作。
去年7月29日加賀屋停車設備內、外側停車塔消防設備噴發二氧化碳,林姓(47歲)、唐姓(55歲)維修工程師到場查看。同日下午4時許,唐男到停車塔機坑最底層車台巡檢,但因飯店外側及內側停車塔共用同一個換氣設備,且無法同時開啟,導致唐男因此缺氧窒息死亡,林男等了20分鐘決定下去查看,意外發現同事已倒臥在機坑爬梯旁,搶救過程時,自己也因缺氧失去意識。
飯店經理發現情況緊急後報警,警消獲報後前往了解,發現1人已無呼吸、1人呼吸困難,緊急送醫搶救,唐男仍不幸身亡。
檢警調查時,發現新明公司明知該停車塔因二氧化碳消防設備噴發,也使該場所處於缺氧危險狀態,但卻未確定該空間內有無可能引起勞工缺氧危害,並採取通風換氣等適當措施,現場更沒依指定缺氧作業主管相關監督事宜,故釀悲劇,認新明及其負責人涉犯過失致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審酌公司、負責人無前科,與唐家5名家屬達成賠償和解,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負責人、公司各向公庫支付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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