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夥同男友的父親,以買地為由偽造本票,向自己母親追討債務。(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就讀法律系的羅姓女子懷疑母親侵吞父親的遺產,聽信余姓男友的父親建議,找哥哥一起,以購買200多坪山坡地名義,冒母親名義簽下2500萬元本票,事後余父拿本票聲請強制執行,羅母莫名其妙欠債而提告,才發現竟是自己子女搞的鬼,羅姓兄妹被依偽造有價證券判緩刑4年確定,台北地檢署4日再將余父提起公訴。
這起兄妹聯手外人差點訛詐母親成功的案件發生在2016年間,當時羅女正在私立大學就讀法律系,羅女因認為父親在2012年死後留下遺產要給她,卻遭母親阻撓,家人關係因此生變,羅女當時的余姓男友父親得知羅女與家人處不好,不時給予關懷,取得羅女信任。
由於余父早在2002年間,找人頭以76萬元買下當時台南縣的4筆山坡保育地共約200坪,為了轉手出售,就把腦筋動到羅女頭上,想利用羅母愛子心切,不忍子女涉入刑案的心態,向羅母索討財務,羅女聽了計畫也覺得可行,又再找來哥哥一起協助。
▲女大生找哥哥幫忙簽定假的土地買賣契約。(示意圖/Tyler Franta/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余父和羅女、羅女哥哥就在台北市艋舺公園的涼亭內,由羅女哥哥偽造母親簽名署押,簽訂了2500萬元超高價購買台南土地的契約,同時簽下2500萬元本票交給余父,余父之後向法院聲請本票強制執行獲准,羅母接到通知,自己的房子將遭查封,趕緊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保住財產。
余父繼續依原計畫,對當初冒名簽本票的羅女哥哥提出告訴,檢察官追查認定羅女和哥哥共犯偽造有價證券,羅女挨告後始終保持緘默不語,哥哥則說因為相信妹妹念法律的,要幫忙做法律作業,所以跟著照抄土地買賣契約、本票。
羅母此時驚覺自己子女竟然聯手外人來討家產,但仍選擇原諒,希望重修親子關係,羅女和哥哥一審被重判各有期徒刑3年2月,原本要去坐牢,上訴二審後,兄妹倆都坦承認錯,法官改輕判各徒刑1年8月,緩刑4年,並各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確定。
全案在偵審期間,羅女已和余姓男友分手,但余男父親在案件中的角色突兀,明知自己實際握有的土地並不值錢,卻以高價賣出,且簽約對象不是買家本人,而是當時僅20多歲的年輕兄妹,經檢察官另行分案調查後,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將余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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