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推國會改革五法 黃暐瀚:恐觸及違憲

▲▼《鄉民大學問》訪問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圖/記者李毓康攝)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立法院國民黨團昨推出國會改革五法,內容包括人事同意權、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罪、記名投票等。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表示,五大改革是將立院權力擴大,加強制衡官員與總統的權力,但這擴大可能觸及違憲。此外,也要小心給人民「反正藍營已經選不上總統,所以就乾脆將立院權力極大化」的感覺,萬一哪天國民黨重回執政,這些修正的結果,未來都得償還。

黃暐瀚今日表示,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五大國會改革,包括人事同意權、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罪、院長副院長記名投票等。其中「院長副院長記名投票」應該是朝野共識,「人事同意權」的爭議也不大,然「國會調查權」恐有與監院「疊床架屋」之虞,歧見最大的兩項是「總統國情報告」與「藐視國會罪」。

黃暐瀚進一步指出,總統國情報告,國民黨團的版本為「總統應於每年二月一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三月一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立委即時詢答」。但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得聽取報告,與定期報告,甚至即時詢答意義不同,因為政院對立院「負責」,所以官員前往立院備詢,如果總統也前往「備詢」,那就會變成「總統對立院負責」。

此外,黃暐瀚也說,藐視國會罪,被質詢人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不得拒絕答復、提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違反規定者,由主席或質詢立委提議,出席委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可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送司法機關,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黃暐瀚認為,國民黨的五大改革,是將立院權力擴大,加強制衡官員與總統的權力,但這擴大可能觸及違憲,還得小心。特別要小心的,還有不要給人民「反正藍營已經選不上總統,所以就乾脆將立院權力極大化」的感覺,因為萬一哪天國民黨重回執政,這些修正的結果,未來都得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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