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金門陸船翻覆案持續延燒,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案要求成立「調閱小組」,民進黨立委吳思瑤4日表示,根據大法官釋字729號解釋,立院不能針對偵查中的案件調閱相關證卷。面對吳思瑤稱成立「調閱小組」違憲,法律背景出身的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5日痛批「荒謬到極點」,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
▲民眾黨團「司法改革2.0第二波法案 妨害司法公正罪、棄保潛逃罪」記者會。(圖/記者陳家豪攝)
民眾黨團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談司法改革,會後接受媒體訪問。針對吳思瑤稱成立「調閱小組」違憲,黃國昌表示,「我老實說,對於這樣子的論調,我只能說『荒謬到了極點』、『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昨天提出這種荒謬主張的立委引用大法官釋字729號解釋,但我建議(吳思瑤)把識字729解釋拿起來從頭到尾再重新仔細讀一次,沒有那麼難理解。」
黃國昌提及,大法官釋字729號解釋是指,立法院對於偵查中的案件,不可以跟檢察官調案卷,但不是指任何違法爭議,只要有司法程序進行中,立院就不能成立「調閱小組」,「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命題,沒有那麼難理解。」
黃國昌也回憶,民進黨2013年提案要成立監聽調閱小組,當時連檢察官都要介入調查有無違法監聽、檢察總長黃世銘有無違法洩密,當時也在司法程序進行中,「怎麼那時候民進黨就可以成立監聽調閱小組,這是再一次非常典型的『綠能你不能』示範。」
「民進黨立委眼中毫無基本法治概念,他們對於法律的解釋,是完全配合自己政黨跟個人利益在進行解釋,違反法律最基本原則。」黃國昌強調,不僅是2013年民進黨自己成立監聽調閱小組,後來慶富獵雷艦弊案爆發後,財政委員會也成立調閱小組,當時檢調也在調查慶富獵雷艦弊案,但仍成立調閱小組。
黃國昌說明,真正的界線是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後,不可以去跟檢察官調在偵查中的案子,但不代表不能成立「調閱小組」,且成立後當然可以跟行政機關調資料,包括行政機關對於此爭議案件從頭到尾怎麼處理、開過什麼會議、討論過程為何、結論是什麼,這些都可以跟行政機關調閱,「這是《憲法》的ABC。」
黃國昌批評,民進黨為了要阻礙立法院進行監督,為了要護航行政部門,結果立委自己站出來發聲、自我閹割國會調查權,這真是讓人覺得非常非常遺憾,「這一種惡意扭曲法律,只為了達到護航目的的發言,凸顯自己法學常識的不及格還只是小事,但造成法治觀念的扭曲,這就是大事了,更對於立法院依法行使監督權、釐清事實真相一點幫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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