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擊殺奪命!他酒後「就是想找人打架」 1小時內釀1死1傷

▲桃園市吳姓男子去年6月間騎車搭載友人行經中壢區永福路時,不服從道路柏油施工林姓男子指揮而強行進入施工路段,吳惱羞成怒持磚塊攻擊林頭部重傷。(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醉街友先持石塊打死人,之後又持棍棒毆打另一名被害人。此為示意圖。(示意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屏東地區2021年間發生一起街友酒醉殺人案件,陳姓街友喝酒後,持石頭擊殺在睡夢中的李姓街友,之後又轉到市區某市場附近,持木棒毆打先前曾口角的冷氣工人,遭警方發現後緊急制服。陳男酒醒後,僅說「就是想找人打架」!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陳男判刑16年定讞。

判決指出,現年33歲的陳男先前因為傷害等案件,遭判刑4年4月定讞,2021年6月間才假釋出獄。但出獄後的陳男居無定所,成為街友,還入住被暱稱為「流星家園」的屏東縣遊民收容所,但因經常喝酒鬧事,常被送往醫院治療。

案發於他出獄後4個月,傍晚7點多陳男喝了酒,騎上腳踏車直奔屏東市車站附近的鐵道橋下,看到在橋下睡覺的另名李姓街友,陳男隨手拿起石塊,對著睡夢中的李男頭部、胸部一陣狂打,李男額頭撕裂傷、顱骨、胸骨及肋骨多處骨折,奄奄一息。但陳男施暴後逕自離去,路人發現瀕死的李男,打電話叫救護車,李男送醫前就已經失去生命跡象,急救1小時後宣告不治。

李男在被急救期間,陳男仍在外犯案,他想起前一天與張姓冷氣工人口角,又騎腳踏車到市區和平路西市場附近找張男。並趁著張男不注意,陳男自後方持木棒毆打張男,張男血流滿面呼救,張男的兒子聞聲前來搭救,並將陳男壓制在地;另外警方也獲報趕赴現場,逮捕陳男,兩起案件犯案間隔時間不到1小時。渾身酒氣的陳男酒醒後,坦承攻擊2人,僅說「就是想找人打架」!檢方依照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我只是問路、問人而已,李男不知道為何罵我三字經、侮辱我媽媽,所以我聽了就抓狂。又因案發前我去西市場逛逛,說要請張男喝飲料,結果他大聲罵我、羞辱我母親還一直炫富,我隔天去找他們理論。我有去看精神疾病病很久了,我主張應有刑法第19條的適用,免刑或減刑。」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認定陳男有罪,殺人罪部分判刑13年、殺人未遂罪部分判刑7年,定應執行16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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