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今天起訴第11屆平地原住民立委當選人黃仁競選服務處洪姓主委,洪涉嫌以現金向選民買票,且犯後態度不佳,向院方求處重刑、褫奪公權。(圖/記者沈繼昌攝)
(18:06更新)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檢署今年1月間指揮桃園市調處、龜山警分局,調查第11屆平地原住民立委黃姓候選人競選服務處洪姓主委,涉嫌現金買票案,將洪指提到案後,向桃園地院聲押獲准。桃檢查出,洪姓主委為求立委候選人能順利當選,涉嫌於選前以每票2000元之對價關係,請選民支持黃姓候選人,今(6)日偵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起訴,由於洪在檢調搜索時當場丟棄手機滅證,且犯後態度不佳,檢方向院方求處重刑與褫奪公權。桃園地院傍晚裁定,被告洪男以5萬元具保候傳。
桃檢指出,61歲的洪姓男子曾當選桃園縣議員,這次立委選舉,則擔任黃姓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的競選服務處主委,檢調接獲檢舉指稱,洪男為求黃姓候選人當選,以現金向平地原住民現金買票賄選等情資,指派檢察官蔡正傑指揮桃園市調處、龜山警分局、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偵辦,並於今年1月10日發動搜索。
桃檢查出,洪男於去年12月31日、今年1月1日,分別以每人2,000元之對價關係,約定選民支持黃姓立委候選人,經檢察官羈押獲准,但黃姓候選人後來仍當選平地原住民立委。
桃檢今天偵查終結,以洪男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起訴,檢方審酌洪姓主委曾因現金買票賄選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遭判刑,檢調搜索當天,還企圖丟棄手機湮滅證據,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等,檢方認其犯罪態度不佳,向法院求處重刑並褫奪公權,同案67歲陳姓選民、66歲黃姓選民則以投票受賄罪嫌一併起訴;桃園地院下午召開聲押庭法官裁定被告洪男以5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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