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妹PO文辱上尉男友「快槍俠」判無罪 法院:描述個人感受

陽痿、早洩、性無能、不舉、性功能障礙、性生活不協調(圖/記者黃克翔攝)

▲台南女子認為空軍上尉男友在和她交往時出軌,在網路痛罵他垃圾渣男、快槍俠,法院判無罪。(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劉人豪/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女子和空軍上尉「阿銘」交往,認為他欺騙感情,憤而在臉書、Dcard上痛罵他「垃圾渣男」、「快槍俠」,還附上阿銘詳細個資,被阿銘告上法院,一審時台南地方法院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女子3月徒刑,女子上訴後,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改判無罪。

判決指出,女子和上尉交往,因兩人感情產生糾紛,女子心生不滿,在Dcard和臉書發表多篇文章,痛罵阿銘「垃圾渣男」、「快槍俠」,還附上阿銘姓名、照片、生日、職業等詳細個資,指稱他「交往期間還頻繁至半套及全套店消費,還大玩交友軟體TINDER,自稱單身四處騙感情、騙砲」 ,被阿銘得知後告上法院。

審理時,女子提出和上尉的對話紀錄為證,辯稱貼文內容都是事實,全是阿銘自己告訴她的,因為被阿銘欺騙感情,才會公布這些內容,阿銘渣不渣是她的個人感受,而「快槍俠」不是貶抑的意思,阿銘自己也承認。

台南地方法院認為,「垃圾渣男」客觀上顯已損及阿銘的名譽,「快槍俠」依文內情境則影射他有性功能障礙,認定女子犯行屬實,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

女子上訴表示,稱對方「垃圾渣男」,是因為上尉用假名跟她交往,她服務的店是色情按摩店,上尉說不會因為自己做那種工作就看低她,但她的工作最後還是成為兩人分手的理由。至於提到頻繁至半套及全套店消費,四處騙感情騙炮部分,是對方講的,她跟上尉分手後還有約出去見面,發生完性關係之後就被封鎖,上尉從頭到尾都是假名跟她交往,關於「快槍俠」部分是上尉每次發生關係都很快,而且上尉有說他去買鎖精環,自己還勸他不要用非醫療產品,以免使用不當導致壞死等語。

法院認為,「垃圾渣男」、「快槍俠」屬貶低性言論,但是女子提出與上尉的通訊軟體對話內容,可見2人間確實存有感情糾紛,女子並非無憑空捏造虛偽事實,用語雖具有貶低性質,然仍是基於事實所表達的主觀感受,難認有公然侮辱之主觀惡意。「快槍俠」部分,亦可佐證2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此部分關於個人感情或性經驗感受陳述,具有主觀判斷性質,並無何客觀標準可以衡量女子感受是否「正確」或「虛偽」,台南高分院認為無證據足認女子涉犯公然侮辱罪,撤銷原判決改判女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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