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區某社區黃姓警衛,於2022年4月間,假借幫女住戶丟垃圾,卻乘機對其襲胸得逞。(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某社區黃姓警衛,趁社區女住戶欲丟垃圾時,表示可暫放警衛室,女住戶將垃圾拎進警衛室,黃見四下無人竟對女住戶稱「現在沒人來抱抱」等語,隨即將女住戶拉近坐其大腿上,還伸手抓摸其左胸性騷擾得逞,女住戶驚嚇之餘隨即逃離並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黃坦承有觸碰胸部,但否認有性騷擾犯行,法官審結依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4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60歲的黃姓男子在中壢區某社區擔任警衛,該社區女住戶指控,2022年4月6日中午12時許,欲至一樓丟垃圾,黃對其稱「今天垃圾回收室未開放,可將垃圾暫放於警衛室,之後再幫丟棄」等語,女住戶不疑有他,遂進入警衛室放垃圾,未料黃向女住戶佯稱「現在沒人,我們來抱抱」等語,趁女住戶不及抗拒之際,拉扯使其坐在大腿上,並伸手抓摸其左胸得逞,女住戶當場嚇了一跳,隨即以要接小孩倉皇離去,事後報警提告;桃檢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女住戶證稱,案發當日丟垃圾正值週三,環保局沒有收取垃圾,被告告知可先將垃圾放置警衛室,並答應會幫忙處理,被告對她說「現在沒有人,我們來抱抱」等語,當下以為被告開玩笑,被告當時坐在警衛室椅子上,結果突然把她翻過身,以手掌抓其左胸處,她被嚇到大聲斥喝,被告還說「幹嘛生氣、過來抱抱」等語,隨即趕快離開現場。
被告黃男則坦承有碰觸告訴人胸部,但矢口否認有何性騷擾犯行,辯稱「當時是告訴人自己坐到他大腿上,他雙手環抱告訴人時,不小心碰到其胸部」;辯護人亦辯護指稱,「告訴人知悉將垃圾置於警衛室是被告對其特別禮遇,被告擁抱前也向告訴人表示現在沒有人等語,告訴人仍伸手擁抱被告,二人互動與一般情形有別,被告誤認告訴人願與自己發生更親密之行為,並無主觀犯意,請求法官為無罪諭知」。
法官審酌,被告與告訴人僅係為同社區之警衛與住戶關係,並未有何特殊情誼,被告竟為私慾,乘被害人未有防備、不及抗拒之際,對其為抓胸部之性騷擾行為,不知尊重告訴人之性自主權,使告訴人處於驚嚇、害怕情境,對告訴人生活影響頗鉅;衡酌被告於偵審程序中始終否認犯行,且迄今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與賠償損失,犯後態度不佳,告訴人於量刑時請求從重量刑。法官審結依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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