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男躲衣櫃,持刀性侵女子得逞。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宜蘭吳姓慣竊2022年間趁著女鄰居小娃(化名)未鎖門在外洗衣時,竟脫光衣物全裸躲進小娃衣櫃,趁小娃回來後,衝出衣櫃,持刀強盜財物,還威脅「你不吃就會砍你」性侵得逞,之後更奪走小娃男友一條男內褲逃逸。一二審均將吳男判刑15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吳男有多次竊盜前科,2022年2月間,與女友同居在宜蘭市某處,因而見過分租的女鄰居小娃。當年10月底,傍晚6時50分許,小娃離開房間到陽台洗滌衣物、疏未鎖門,吳男見有機可乘,竟將全身衣物脫光,躲進小娃衣櫃,身上還帶著一把黑色折疊刀。
幾分鐘後小娃返回房間,吳男全裸衝出衣櫃,持刀衝向小娃、徒手毆打她後腦杓4、5下,小娃大聲尖叫劇烈反抗,吳男拉扯小娃頭髮將她摔倒在地,持刀恫稱:「趕快把錢拿出來」,小娃從床頭櫃內拿出6張面額500元紙鈔共3000元。但吳男見色心起,開始強脫小娃衣物打算性侵,小娃抵抗;吳男持刀恫嚇:「你不吃就會砍你」,逼迫小娃口交,吳男還拿出手機錄下過程。
完事後吳男詢問:「你男朋友要回來了嗎?」,隨即奪走小娃男友一條內褲,穿上後威脅小娃不得報警,隨即逃逸,還將3000元留在場,整個犯案過程僅約10分鐘。小娃隨即報警,警方循線在案發後14小時就逮捕吳男。檢方依照「強盜結合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並求刑20年。
一二審法院均將吳男重判有期徒刑15年,其中二審高等法院痛批吳男之犯行,已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創傷及終生不可抹滅之陰影,犯罪所生危害至為嚴重,因此維持15年的刑期。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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