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1名27歲越南籍阮姓男子5日下午4點29分駕駛自用大貨車,沿龍井區新庄街一段向北行駛,至台灣大道五段口左轉時,不慎撞上步行在斑馬線要穿越馬路的71歲楊姓男子,楊男當下還有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晚間7點10分宣告不治,阮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1名越籍移工開車送完傢俱要返回雲林,左轉不慎撞倒路人搶救不治。(圖/翻自記者爆料網,下同)
阮男受雇於雲林一家傢俱行,尚未取得台灣國籍但擁有台灣駕照,5日下午載運傢俱到台中,送完貨後返回雲林途中,左轉時撞上楊男,他嚇得下車查看,地面沒有血跡,楊男後來送往梧棲童綜合醫院救治,晚間因內出血急救無效。
警方查訪目擊者得知,阮男和楊男當時都看到對方,也都停了下來,但見對方也停下來,竟然都有默契的同時起步,於是悲劇就發生了。
阮男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汽車駕駛人有前二項規定之情形,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之外,還將面臨過失致死罪嫌、限制出境。
▲▼1名越籍移工開車送完傢俱要返回雲林,左轉不慎撞倒路人搶救不治。(圖/民眾提供,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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