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鄰居看不起他!毒蟲發狂一刀砍死鄰居 二審改判12年

台中高等法院。(圖/資料照)

▲台中高等法院。(圖/資料照)

記者吳佩蓁/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因吸毒引發精神病,常出現幻聽及妄想性思考,前年4月他因自認遭王男看不起,竟埋伏在王男家門口,一看到對方出現隨即衝上前持刀猛刺,一刀命中要害,王當場倒地不起,送醫不治。一審法官依精神鑑定結果及符合自首條件,依殺人罪處蔡男徒刑14年,二審改判12年,民事部分,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蔡男應賠償家屬共679萬餘元。

判決指出,蔡男自認遭王男及鄰居看不起,因而萌生殺意,在案發前購買一把長33公分的料理刀,2022年4月16日晚間6時許,蔡男見王男騎機車返家,他趁王男在停車時,衝上前持刀攻擊,猛力刺入王男上背部,不僅切斷王男左側第3肋骨後,更傷及左胸腔、肺葉、主動脈,造成王左側氣胸血胸和左肺扁塌,倒地不起,因失血過多送醫不治,蔡男行兇後,隨即撥打110及119報警並坦承犯行及自首。

蔡男警訊時坦承殺人,「我本來要刺他(王男)30、40刀的,但我刺1刀他就倒了」、「我本來是要給他死」、「我是要一直刺到他一口氣」,不過審理時卻改口辯稱,僅是要嚇嚇被害人,且有拿捏力量,只有刺1刀,否認有殺人犯意。

一審法官勘查蔡男的精神鑑定報告,認為蔡男犯行時因受精神障礙影響,致其辨識自己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降低,符合刑法減刑規定,且蔡男犯案後自行報警,向警方喊:「我就是自首啊,你趕快來,他要死了!」,符合自首要件,依殺人罪判14年徒刑;二審台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改判蔡男12年徒刑。

民事部分,死者高齡8旬父母及2名兒子對蔡男求償879萬4329元,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醫療費、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部分,判蔡男應賠償4名家屬共679萬4329元,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