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最高院搬「刑法二十條」 77人因「正當防衛」致傷亡被判無罪

▲大陸最高法院院長張軍。(圖/翻攝新華網)

▲大陸最高法院院長張軍。(圖/翻攝新華網)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最高法院院長張軍今(8)日在2024全國人大會議上進行工作報告。張軍表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不是口號,第二十條(刑法)已被喚醒,還要持續落到實處。」據了解,大陸是在2020年8月制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的指導意見,自2021年至2023年,共有77人被法院以「正當防衛」宣判無罪。

張軍舉例,付某酒後夜間到馬某家砸門、叫囂殺人,馬某告知其找錯人並報警,付某不予理會並砸碎多片窗玻璃,馬某持刀出門制止,付某與其廝打,馬某手、背部受傷,付某被刀傷多處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認定馬某屬正當防衛,宣告其無罪。

根據大陸刑法第二十條條文顯示,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條文指出,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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