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在7日接獲報案,有1名女子搭公車,隨身包包不小心觸碰到1名男子,男子不斷跳針「妳撞到我了」,公車司機立刻將車停在北市萬華區的公車站牌,並且通知警方到場,警方到場後女子表示「包包裡面只有衛生紙」,並不會造成太大傷害,儘管男子沒有提告,但要求女子留下聯絡方式談和解。
警方調查,67歲的林姓男子,在7日晚上10時許搭公車行經北市萬華區中華路2段、廣州街口,不滿37歲的杜姓女子隨身包包,觸碰到身體,所以在車上不斷跳針「妳撞到我了」,司機索性將車停在公車站牌,並通知警方到場處理。
▲林男不滿被杜女的包包撞到膝蓋,杜女則打開包包表示「只有衛生紙」。(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到場之後,林姓男子則不斷強調被杜女的包包撞到膝蓋,還不斷質疑女子為何樣撞他,但是杜女在警方到場之後,也打開包包,發現裡面只有衛生紙,根本不會構成太大傷害,但林男仍不罷休。
▲杜女打開撞到林男膝蓋的包包,裡面只有衛生紙,警員都直言「衛生紙也會受傷」?(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事後告知2人權益,林姓男子也不斷要求杜女留下聯絡方式,這樣才可以商討後續和解事宜,警方也在2人情緒平穩後離去,後續由杜女、林男自行協商和解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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