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9月間一早在中壢區某公園見四下無人,公然掏出生殖器上下套弄,路過女學生發現後報警處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9月間在中壢區某公園,見四下無人之際,竟忘我掏出生殖器,剛好一名女學生路過發現後嚇得花容失色,悄悄打電話報警,中壢警方到場後將王男送辦;桃園地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結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36歲的王姓男子於去年9月19日清晨7時25分許,獨自在中壢區某公園閒逛,見四下無人竟起淫念,竟顧自掏出生殖器,正當忘我之際,正好一名女學生經過,發現王男竟公然露出生殖器嚇了一跳,立即打電話報警處理,中壢警方據報趕到現場發現王男在公園內公然猥褻,立即帶回偵訊移送桃檢偵辦;檢方複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酌被告王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於供大眾休閒遊憩、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公園內,公然為猥褻行為,破壞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念其於犯後坦承所犯,並無前科紀錄且態度尚可,審結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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