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陳姓警員,為不想讓長官知道他常遲到卻浮報加班費遭抓包。(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勇警竟出包!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陳姓警員,為不讓長官知道他時常遲到,分8次於工作紀錄簿上登記15小時加班時數,以此詐領1980元加班費,全案經督察單位揪出函送偵辦。士林地檢署認陳員已繳回溢領加班費,也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處分,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
緩起訴指出,33歲陳姓員警(警專25期),去年2月至4月規劃9至10小時勤務時數。但陳員去年2月2日遲到24分鐘卻申領超勤加班費時數2小時,藉此詐領加班時數1小時,3日更誇張遲到2小時17分,再申領超勤時數,陸續遲到8次以此詐得15小時溢領1980元加班費。
肅貪專組檢察官認陳員因遲到未依規定請假,在差勤管理系統中,虛偽填載,涉詐欺取財罪,審酌陳為警察人員,應注意自身言行遵循法規,犯後坦承犯行,繳回1980元給大同分局,歷經此次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當無再犯之虞,予以緩起訴1年,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陳員曾因護送女子返家,左胸反遭揮刀刺傷被送醫,加上屢破獲毒品、酒駕、阻詐等,英勇事蹟一度躍上新聞版面獲表揚,此次卻因常遲到不想被長官發現,因而浮報加班費再度躍上社會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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