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主委陳耀祥。(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鏡電視》換照案及《中天電視台》關台案備受社會關注,藍白立委今早(11日)串連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提案,要求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的調閱專案小組,並請NCC說明《鏡電視》選前開設政論節目、三立集團違規入股中嘉案,以及退回NCC今天提出的業務專案報告,於一個月內重新提交書面說明報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今早赴立法院接受質詢,原訂議程將進行業務概況報告,卻因書面報告中隻字未提《鏡電視》換照案及《中天電視台》關台案,且高達70%內容與去年報告重複,引起藍白立委不滿抗議,要求退回陳的業務報告,直接進入質詢階段。
為顯示追查《鏡電視》申設及弊案決心,展現在野政黨監督NCC的氣勢,藍白立委串聯共提7案臨時提案,要求陳耀祥檢討此次業務報告。其中,由民眾黨立委林國成提出的第一案,痛批NCC作為國家通訊主管機關,對《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裝聾作啞,為有效監督失靈、失職的NCC,提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履行交通委員會的監督職責。此案獲得召委陳雪生、藍委林沛祥、廖先翔、邱若華及黃健豪支持。
由於第一案的要求與國民黨立委魯明哲提出的第七案內容相同,陳雪生裁示併案表決。陳耀祥於說明時解釋,《鏡電視》的專案報告在上個會期已經進行5次了,《鏡電視》是個案性的案子,若通過成立調閱專案小組,恐怕會有政治干預的情況。經過表決後,贊成票與反對票比數為6比5,臨時提案通過。
同樣由林國成提案的第二案,強烈譴責陳耀祥提出的NCC業務概況報告,於一周內重新撰寫一份「真正反映過去一年內工作成果、符合通訊傳播監理機關專業標準,展現未來規劃的詳盡報告」,此案獲得藍委黃健豪、林沛祥、廖先翔、邱若華及陳雪生連署。經陳說明撰寫報告所需時間後,最終訂為一個月內重新撰寫業務報告。
由林沛祥及藍委徐巧芯共同提案的第三案及第四案,指出NCC由於法律訴訟案大幅增加,且敗訴後的訴訟費用暴漲,針對裁罰案件內容及理由重新審視,並對確定判決案件聲請再審的必要性重新檢討,於兩周內提出檢討報告。另外,針對《鏡電視》申設新聞台時承諾不會製作談話性政論節目,卻在2024大選前開設節目,NCC對此明顯違規卻無罰款,要求兩周內提出報告說明。對此,陳耀祥表示會在兩周內提出書面報告。
針對三立集團違規入股中嘉案,徐巧芯及林沛祥共同提案,要求NCC思考修法可能,對預防市場不公平競爭及防止破壞市場秩序的附款,規範業者落實附負擔的法律工具,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於兩周內提出修法方向及案件檢討。陳耀祥表示,檢討報告可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報告方式提出。
最後一案,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與魯明哲共同提出的「譴責案」,痛批NCC在廣電事業申設換照審查程序與執行過程中,引起攸關言論自由的重大爭議,要求陳耀祥進行專題報告。提案指出,《中天電視台》向NCC提出15次行政訴訟取得全勝,陳提出的業務概況報告卻隻字未提、極盡敷衍,建請交通委員會做成決議,「陳耀祥踐踏民主監督機制,敗壞官德官箴,嚴重藐視國會,應予嚴厲譴責。」
縱使陳耀祥反駁,提案稱《中天電視台》15次訴訟全勝,顯然與事實不符,建議刪除此段落,且NCC執行廣電事業申設換照審查程序與執行過程,均遵循立法院制定的法規跟命令,並沒有藐視國會的意圖與事實,建議此案不予成立。但經過交通委員會立委投票,最終仍以6票贊成票、5票反對票通過提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