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1家商旅門前飼養的招財寵物麝香龜遭人竊走,飼主發現急向市警二分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調查,一眼發現係陳姓慣竊所為,在1小時內查獲陳嫌,尋回被竊的烏龜,令警方意外地是,陳嫌竊取烏龜並非想自己飼養,而是想燉煮「烏龜飯」,被害人平安領回,小烏龜也不知自己係虎口餘生,險成陳嫌盤中餐。
▲台南1家商旅門前飼養的「招財龜」寵物麝香龜遭人竊走,飼主發現愛龜不翼而飛,急向市警二分局報案。(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在台南市中西區尊王路150巷1家商旅工作之邱女,於2月20日下午4時許,發現其放在門前飼養之價值2千元的寵物麝香龜不翼而飛,慌張報警處理,經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警員徐承佑等員到場受理,並立即調閱商旅監視器釐清,並一眼認出行竊者是轄內慣竊57歲陳姓男子,於當日中午行經商旅前,趁四周無人注意下手行竊。
員警也立即趕赴陳嫌永華路住處守候,並在其返家時詢問其行竊之烏龜去處,不料陳嫌帶著員警入其屋內,在廚房電鍋內起出行竊之小烏龜。警方指出,陳嫌帶著員警進入其屋內起出行竊烏龜時,竟走至廚房處之電鍋,並拿出放於鍋內之寵物烏龜,下方還鋪著一層白米,警方原以為陳嫌是因好奇好玩順手行竊,沒想到陳嫌竟有意燉煮「烏龜飯」,當場為員警斥責,並帶回調查並依竊盜罪嫌送辦。
受害女員工接獲員警通知,也急忙趕到派出所將心愛寵龜領回,並再三感謝員警迅速將其愛龜尋回。
第二分局表示,舉凡各類竊盜案件,偵破是最有效之打擊手段。本案經由員警積極受理積極查緝,1小時迅速將竊嫌緝捕送辦以防再犯,除提醒民眾妥適自身物品保管,同時也不排除陳嫌另涉其他刑案,民眾如有任何線索均可與第二分局偵查隊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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