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大家都滿意的結果!炎亞綸有望輕判免囚 下次開庭時間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藝人炎亞綸遭控拍攝、持有少年私密片,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11日)進行第3次庭審,炎亞綸鬆口表示與耀樂調解成功,達「大家都滿意的結果」,耀樂則說,「希望這個案件可以儘快落幕,回歸正常生活」。律師沈川閔指出,法院力推修復式司法,同時考量雙方已和解,被害人願予緩刑,炎亞綸極有機會免坐牢。

上月炎亞綸以150萬元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今法院三度開庭,炎亞綸和耀樂調解成功,炎庭後鬆口說已和解且達成「大家都滿意的結果」,至於金額未透露,而耀樂面露輕鬆表情說,希望案件盡快落幕,回歸平常的生活。

據了解,今雙方律師花一個多小時成功調解,均簽保密和解協議,且有約定「拋棄民事請求權」,應負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內容。下次開庭為5月9日上午。▲▼炎亞綸、耀樂調解成功             。(圖/記者黃宥寧攝)

▲炎亞綸、耀樂調解成功 。(合成圖/記者黃宥寧攝)

對此,律師沈川閔指出,炎亞綸因持手機拍攝與未成年性行為影像後無故持有,且傳送2名網友,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共2罪,在法院提倡修復式司法情況下,同時考量雙方達成和解,有可能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被害人也願給予緩刑,代表炎極高機會獲緩刑免囚。

至於,耀樂指控炎在他16歲時,違背其意願發生關係且偷拍,但拍攝性影像過程耀樂全知情,故認定炎亞綸沒偷拍、沒違背意願發生性關係,事後耀樂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檢察官調查完備,其聲請再議無理由,駁回再議,炎亞綸獲不起訴確定。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