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3桃警電擊棒、甩棍刑求17歲「路過少年」 監察院介入調查

▲桃園市市議員詹江村今天下午在市議會黨團召開記者會,質疑桃園警方員警涉嫌以電擊棒、甩棍對未成黃姓少年刑求逼供。(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黃姓少年遭桃園員警以電擊棒、甩棍刑求逼供。(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有3名員警偵辦一起擄人勒贖案,一名17歲少年日前行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卻無故遭員警帶回調查,員警還在偵訊室內對少年以電擊棒、甩棍、鐵盒等刑求逼供,時間長達1小時,事後受害者經向市議員投訴,始為外界所知。監察委員葉大華、林國明、蔡崇義對此深表重視,已申請立案調查。

監委表示,本案員警於訊問筆錄過程中,以鐵盒、電擊棒等物品為工具,對少年刑求超過1小時,並將少年留置於偵訊室近8小時,案情重大。

對於案件實情,監委指出,本案是否基於警察績效制度所為之違法濫權之執法行為?另司法警察人員涉集體刑求,恐已違反禁止酷刑公約,究司法警察人員對於禁止酷刑公約之認知為何,事涉兒少遭受虐待及酷刑刑求等人權問題,為釐清實情及員警處理過程是否涉有違失,實有深入瞭解調查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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