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召開居住正義財政紀律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下同)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提案,陸配入籍應從原先的6年放寬為4年,而民眾黨團也贊同;但綠委黃捷認為,既然陸配放棄中國國籍有困難,就提修正草案,新增陸配入籍需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曾說,陸配若要當立委得回中國放棄國籍,倘若該話是對的,那現在修什麼法?質疑黃捷打臉邱太三。
多位民進黨立委11日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及第17條之2,將入籍宣誓作為申請定居的必要條件。明文規定宣誓的誓詞為「本人完全放棄以前所屬大陸地區之公民資格及其基本權利和義務,同時承諾成為台灣地區人民後,將捍衛其民主與自由,恪遵憲法及法律,善盡公民義務」,大陸地區人民宣誓後,分別於誓詞上簽名、蓋章,送內政部存查。
該修正草案規定,陸配完成入籍宣誓在台地區定居後,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反滲透法規定,在陸黨政軍等政治性團體任職,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戶籍登記,除了對在台灣設有戶籍的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外應強制出境;但其因台灣人民身分所負的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由於柯文哲曾拋出陸配取得身分證從6年縮短至4年政見,但綠委提案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新增陸配入籍需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黃國昌12日上午出席民眾黨團記者會時表示,每個委員都有提案自由,民眾黨向來立場是保障人權、標準一致、符合價值下推動修法,細節大家都可以討論。
黃國昌提及,但對於民進黨的提案,「我自己老實講,聽你這樣說,我充滿困惑。」現在還沒有修法,但2023年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不就講了嗎?說陸配如果要當立委,必須要跑回去中國放棄中國國籍,「如果邱太三去年講的是對的,現在在修什麼法呢?所以現在黃捷是在打臉邱太三,說邱太三去年講的是錯的嗎?」
黃國昌指出,民進黨先把自己立場統一一下,要不然要搞得整個社會都很混亂,台灣的法律不應該讓執政黨、掌握權力的人,配合自己的需要,在不同時間脈絡下,說出不一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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