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中學交通車合約沒送備查 教育局要求立即改善

▲▼信義快速道路、文山隧道,康橋校車翻車15人送醫。(圖/記者黃彥傑攝)

▲康橋中學校車昨晚發生翻車意外。(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康橋中學校車昨晚在北市文山隧道發生翻覆事故,造成20名學生和駕駛送醫。新北市教育局今天早上派稽查小組到校稽核,發現學校未依規定將交通車租賃契約報教育局備查,最重可處3萬以上罰鍰,已發文要求學校立即改善,並瞭解肇事原因,如有違反合約應依罰則規定處理,最重得解除合約。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經稽查小組到校稽核結果,發生事故車輛已於今年1月26日由龍萊交通企業有限公司至士林監理站完成檢驗,其檢驗結果為合格,另車齡及駕駛人年齡均符合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教育局已要求學校瞭解肇事原因,如有違反合約應依罰則規定處理,最重得解除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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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指出,經查學校未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將租賃契約報教育局備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9條及第90-1條規定,最重處以3萬元罰鍰。教育局今日已發文要求立即改善,並已通函全市學校再次重申學生交通車應依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學生安全。

教育局說明,昨晚共有25位學生搭乘事故車輛,今有11位學生到校正常上課,其餘14位同學請假在家休息。教育局已請學校持續關注學生健康並進行心理輔導,學校今日將進行全校安心演說及交通安全宣導,並針對受傷學生的課業進行個別關懷及補救。

教育局說,每月皆會同警察局及監理所辦理4至5次學幼童車聯合稽查,以學幼童專用車為對象,於路邊攔截檢查,查察重點包含是否以未核備車輛載運學幼童、行車紀錄器及滅火器等相關安全設備是否合格、駕駛及隨車人員是否符合相關法規等,違規車輛皆依相關規定進行裁處與要求立即改善,並納入列管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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