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周姓夫妻吵架波及男嬰,竟將男嬰棄屍。此為示意圖。(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周姓夫婦2020年7月間爭吵,竟造成3個月大的長子死亡,為免東窗事發以致當時2歲大的長女遭安置,2夫婦竟將男嬰棄屍陽明山。3年後2人又生下次子,周男又毆打嬰孩,妻子擔心悲劇重演,崩潰報警揭露。高等法院12日將周男判刑5年、妻子則獲得緩刑3年。
判決指出,周男、李女結婚後住在新北市板橋區,2018年間先生下長女,2020年初又生下長子。不過2人2020年7月間發生爭吵,當時李女懷中仍抱著年僅3月大的長子。但周男不買帳,出手猛推妻子,李女重摔在床上,懷中的男嬰也全身癱軟而死。2人擔心事發後,2歲大的長女可能會被帶走安置,竟異想天開,將男嬰的屍體裝入垃圾袋,再帶到陽明山竹子湖一帶棄屍。
2人後來搬到桃園市蘆竹區,2022年初再生下次子,但2夫婦仍疏於照顧子女,導致嬰孩經常哭泣。2人竟以口水巾塞嘴、襪子矇眼、童軍繩綑綁等方式,避免嬰孩吵鬧,只有在餵奶時才卸除口水巾、綑綁等物品。
2022年7月間,周男再度因為不堪嬰孩吵鬧,毆打嬰孩;李女看到丈夫毆打嬰孩的狠勁,想到長子枉死的悲情畫面,情緒崩潰。李女最後鼓起勇氣向警方自首,坦白長子遭打死、棄屍的過程。檢警介入2人家庭後,才發現長女與次子都未受妥善照顧,長期營養不良,生長嚴重遲緩,次子還因曾窒息缺氧而出現腦損傷;另外被棄屍陽明山的長子,屍體至今仍未尋獲。檢方對2夫婦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對周男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遺棄屍體罪」、「過失致人於死罪」以及「妨害幼童發育罪」等,將周男判刑5年6月,李女判刑2年及5月(得易科罰金)。案件再上訴,高等法院12日二審改判周男有期徒刑5年,李女維持原刑度,但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2年內完成30小時之認知教育輔導。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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