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針對北市幼童受虐案,將推出「提高個案訪視頻率」、「不定期家庭互動抽查」、「建立專責醫師健康訪視」等三項新措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鑒於台北市發生居家式幼童受虐案引發大眾矚目,桃園市政府除表達深度遺憾,為避免悲劇重演,桃市府將推出「提高個案訪視頻率」、「不定期家庭互動抽查」與「建立專責醫師健康訪視制度」等三項措施。市府指出,婦幼局已於今(12)日完成13位桃市居家安置個案訪視,1位因返家將擇日再訪,另針對全日托育與委託安置保母訪視頻率,從每年4次提高至每年6次;其中委託安置保母照顧3歲以下幼兒,後續將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制度進行收案與必要訪視,以保障安置幼兒照護與健康情形。
市府表示,桃市執業登記居家托育人員(保母)由婦幼局委託6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聘請專業人員分區辦理居家托育人員執業登記、教育訓練、訪視輔導與管理,並依據收托方式安排不預告實地訪視。此外,針對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人員,辦理照顧品質敏感度訓練課程,以提升訪視輔導效能;同時持續辦理居家托育人員照顧知能在職訓練、紓壓與情緒管理課程,發展協力圈互助模式,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並針對其照顧困難或情緒議題提供必要協助,以提升居家托育人員專業知識並提供情緒支持。
市府社會局亦針對安置兒少居家式托育服務,落實「一評、二顧、三支持」原則,「一評」係加強居托照顧評估,必須為加入桃市居家托育系統之合格保母,並通過資格審查會議,始得擔任安置兒少居托人員。社會局於每年5月及11月底皆會針對居托安置人員當年度課程訓練時數、居托證照效期,及其本人與家庭成員素行進行評估調查。
「二顧」則是品質與健康兼顧,桃市主責社工、居托社工、出養社工及保母系統等多方定期於兒少安置的居托場域進行訪視,並有業務訪查及定期抽查訪視,若查出有不適任情形即刻通報主管機關,並依緊急事件處理機制流程處理。在職居家安置保母每年皆須接受帶養過程評估,倘受照顧狀況不適切或多次拒絕配合者,市府將隨時召開不適任居托人員保母審查會,引進醫療資源,定期針對居家安置服務個案進行健康檢查,以確保兒少照顧情形。
「三支持」則是透過訓練、喘息與協力圈,針對居家安置保母提供兒少保護安置相關職前訓練、在職訓練、支持性團體活動、臨托喘息服務與聯誼會等措施,以支持居家安置保母能量,使安置兒童獲得妥適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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