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女神上銬 醫轟警:可恥!作秀給全國看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台北市1歲男童凱凱(化名)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負責訪視的「社工女神」陳姓女社工,12日被上銬移送,複訊後依30萬元交保,哭著離開地檢署。對此,胸腔外科醫師杜承哲表示,上銬社工真是「可恥」。

杜承哲在臉書說,「不敢找主管機關出來打球,銬一個社工,作秀給全國看,公然違反《警察職權執行法》,算什麼英雄好漢?可恥!未來恐怕寒蟬效應,誰還敢當社工?」

▲▼             兒福聯盟陳姓社工移送。(圖/記者張君豪攝)

▲▼陳姓女社工被上銬移送。(圖/記者張君豪攝)

▲▼             兒福聯盟陳姓社工移送。(圖/記者黃彥傑攝)

杜承哲表示,警察得依法可以使用手銬這類的戒具,前提是對方拒捕、攻擊警察、想傷害自己或別人等等,這位社工有嗎?

杜承哲指出,使用戒具時,除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必要程度外,另應注意下列事項,第一,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及名譽維護;第二,避免公然暴露所使用戒具;第三,避免使用破損或不潔戒具,「反正最後社工一定有違法,管他什麼名譽,先弄就對了。」

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也發出聲明提到,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

該工會說,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行為表示嚴正抗議。

▲▼「社工女神」疑包庇殺嬰保母列被告 30萬交保一路啜泣上車(圖/記者劉昌松攝)

▲▼陳姓女社工30萬交保,走出地檢署一路啜泣,在親友的護送下上車離開。(圖/記者呂佳賢攝)

▲▼「社工女神」疑包庇殺嬰保母列被告 30萬交保一路啜泣上車(圖/記者呂佳賢攝)

凱凱由於家庭功能不彰,2023年9月間經兒盟安置,交由劉姓保母姊妹照顧,不料12月底卻遭保母虐死,兩人事後遭收押。負責訪視的陳姓社工因此被質疑包庇,12日被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上銬移送,遭檢方裁定30萬交保候傳。

據悉,陳女由於爸爸是牧師,自幼在教會長大,常跟爸爸做社會服務,因此立志成為社工,考大學時成績衝到525.3分,捨棄台大法律系,錄取台大社工系圓夢;而她外型清秀,曾被系上封為「台大社工女神」。

(圖/翻攝杜承哲臉書)

▲▼杜承哲發文。(圖/翻攝杜承哲臉書)

(圖/翻攝杜承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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