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阿北酒駕被吊照「一樣喝了再上」 累積狂噴54萬罰不怕

▲▼高雄狠男酒駕被吊照一樣喝了再上,累積狂噴54萬也罰不怕。(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高雄狠男酒駕被吊照一樣喝了再上,累積狂噴54萬也罰不怕。(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62歲的李姓男子是酒駕累犯,8日晚間又被岡山分局員警逮到,實施酒測再度超標,警方調查更發現,他在去年同月同日也有過酒駕拒測紀錄,行徑相當離譜。而李男近10年有多達5次酒駕移送紀錄,甚至連駕照被吊銷依然喝了再上,累積被開罰金額已高達54萬元。

據了解,這名62歲李姓男子當時跟朋友喝酒聚會,結束後僥倖想騎車返家,但行經岡山區嘉新陸橋時,因行車不穩遭警方攔查。李男下車後渾身酒氣,經施以酒測,酒測值已遠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經警方調查,李男去年同月同日也有酒駕拒測紀錄,且在近10年內達5次酒駕移送紀錄,駕照已被吊銷,卻仍未記取教訓。這次又當眾被逮到酒駕,累積開罰金額高達54萬元。

▲▼高雄狠男酒駕被吊照一樣喝了再上,累積狂噴54萬也罰不怕。(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高雄狠男又被逮到酒駕,酒測值超標被移送。(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岡山分局補充指出,汽機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酒駕拒檢(測)及酒測前食用酒精等物品,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駕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警方強調,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應避免駕駛任何交通工具,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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