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空軍官校少尉飛行學員因散布女網友裸照遭撤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陳姓空軍少尉上網認識女網友小花(化名)後,以交換照片為由騙取小花露點照,又以裸照威脅小花提供更多私密照,並要她每個月匯款3千元給他花用,後因小花與他斷聯,陳男竟將小花裸照上傳社群平台,因此被軍方決議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陳男不服,循序提出行政訴訟,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為空軍官校少尉飛行學員,每月領4萬多薪水,前年12月他透過「ZUVIO」結識女子小花,雙方約定交換彼此露點私密照,不料陳男拿到小花露點照後存在手機內,並未回傳自己的照片給小花,還拿小花裸照威脅,要求她繼續傳送私密照,並在每個月5日轉帳3千元供他花用。
小花陸續傳了幾張照片,又匯款2千元給陳男後,陳男又頻頻催促她補足差額,讓小花不堪其擾,和陳男斷聯。陳男為了再和小花聯絡,竟於去年1月6日將小花的裸照上傳到社群平台留言區,遭其他使用者檢舉,小花得知後也報警處理。陳男因此遭空軍官校懲罰人事評議會決議撤職,停止任用3年。陳男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又提起行政訴松。
陳男辯稱,他已和小花和解、刪除全部照片,也手寫道歉信,並同時把2千元歸還,獲得檢察官緩起訴,但人評會卻未審酌他犯後態度良好,以及他在學期間也多次擔任實習幹部、曾獲學校獎勵,這次他「僅涉言行不檢的違紀行為,並未到需遭撤職懲罰的程度」。
軍方認為,陳男從軍校就讀到服役已7年多,至少受過10次以上法治教育,身為飛行員,卻貪圖3000元置前途、家人及長官給予的教育不理,犯後僅口頭表示會和陳女和解,而和解書及領據的簽立,都是經長官指導、由學指部聯繫、了解被害人訴求才完成,陳男並無主動的作為,悔過書內容也都在請求長官給他機會改過,而非向被害人道歉,可見陳男僅想減輕懲罰,並沒有反省過錯。
法官審理,認為陳男行為粗暴、言行不檢的情節重大,且陳男既曾擔任實習班長、受軍事教育7年,應了解對國軍軍風紀及懲罰,卻仍做出違失行為,嚴重影響部隊紀律,判原處分合理,駁回陳男上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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