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上銬」被眾人罵爆!律師解釋:有疏失就可能涉刑責啊

▲▼社工遭警方上銬。(圖/記者黃彥傑攝)

▲社工遭警方上銬。(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北市1歲多男童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負責訪視的陳姓女社工也被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上銬移送,掀起大眾議論,就有網友認為,女社工感覺是被踢皮球的替罪羊。巴毛律師(陳宇安)就在粉專直呼,「現在不應詆毀社工,但急著幫他喊冤會不會也太著急了一點?」也解釋社工為何被上銬送辦。

陳宇安今(13)日在粉絲專頁「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現在不應詆毀社工,但急著幫他喊冤會不會也太著急了一點?」因為如果社工在整個環節裡面有疏失,確實有可能涉及刑責,「不是說個案很多、很忙、很辛苦就理所當然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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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毛律師之後又發文,提到社工被依過失致死送辦,可能很多人覺得社工不是兇手,為何要上銬送辦,他就以另一案件說明,「大家記得好幾年前,有一個內湖托兒所保母悶死小孩的案件嗎?」

該案件中,同教室的保母、托兒所的主任跟負責人也都以過失致死送辦,「他們都不是『殺人兇手』,但都被認為在整個過程中有疏失,導致幼兒死亡而起訴。」

在一審的時候,法院認定主任監督不周,認為有過失。同教室保母也有過失未注意到幼兒狀況,而被判有期徒刑;二審的時候主任才被認定「沒有過失」 而無罪。

「簡單來說,在整個環節中,即使不是直接致小孩於死的人,如果有過失導致小孩死亡,也有可能構成過失致死。」因此,巴毛律師直呼,「不要再講什麼『有疏失但又不是兇手,怎麼可以被抓』這種奇怪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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