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完善服貿貨貿「先消除障礙」 國台辦:說白了是大陸讓台灣

▲▼國台辦,陳斌華。(圖/記者蔡儀潔攝)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圖/記者蔡儀潔攝)

記者蔡儀潔、任以芳/北京-台北報導

ECFA十年前因「太陽花學運」受到很大衝擊,目前兩岸在ECFA文本尚未完善服貿、貨貿協議,以及爭端解決機制,陸方是否有進一步完善可能性?大陸國台辦陳斌華今(13)日回應強調,WTO的基本原則為非歧視原則,台方目前做法不符合該原則,當初未要求雙方經濟實力對等情況下,實施早收清單,「說白了就是大陸讓著台灣。」

陳斌華說,ECFA在序言中表述的非常明確,雙方同意,本著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

陳斌華指出,WTO的基本原則為非歧視原則,雙方簽署ECFA,推動兩岸貿易自由化,本應在兩岸貿易正常化的基礎上進行。

▲▼經濟部與陸委會印發的ECFA宣傳資料。(圖/翻攝自經濟部官網)

▲國台辦認為未要求雙方經濟實力對等下,實行早收清單,說白了就是大陸讓台灣。(圖/翻攝自經濟部官網)

「考慮到兩岸都是一家人,為使兩岸同胞特別是台灣同胞率先享受到ECFA利益,我們同意在台當局還限制大陸2000多種農工產品輸入的非正常、歧視狀況下,同時推進正常化、自由化進程,先實施早期收穫計劃。」陳斌華進一步說,「且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我們未要求在實施早期收穫計劃時,雙方早收產品在數量、貿易額等方面對等,說白了就是大陸讓著台灣。」

他進一步提到ECFA第二章「貿易與投資」中明確提出,雙方同意,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不遲於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並盡速完成。

陳斌華也說,大陸方面一直認真執行協議相關條款,眾所周知的原因,服貿協議簽署未生效,貨貿協議商談被迫中止。「「對這個事件,我看到最近台灣有很多反思和檢討。」

最後,陳斌華強調,台方做法不符合ECFA「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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