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羅姓男子有毒品前科,去年9月間施用毒品海洛因,因騎車時未使用方向燈被警員攔查,女友一時心虛將隨身包包丟進路邊水溝,反而引起警員懷疑,吸毒的事情也因此曝光。南投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法判處羅男有期徒刑9個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
▲羅男因為騎車未打方向燈被警員攔查,進而被查出吸毒的事情。(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羅男過去因毒品案件被判刑,還接受過強制戒治,2022年10月間才被釋放,沒想到2023年9月5日他又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接著在同晚間9時許騎車載女友外出。
羅男因騎車沒有使用方向燈,被巡邏警員鳴笛示意攔檢,女友看見警員一時心虛,竟將隨身包包丟進路邊水溝。警員見狀立刻提高警覺,不僅抓住羅男與女友,還將被丟棄的包包尋回,打開一看,裡面果然藏有毒品和注射針筒等物品。
羅男被逮之後,經採集尿液檢驗,結果嗎啡、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呈現陽性反應,但他僅坦承施用海洛因,否認施用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不過,羅男的說詞很快就被醫院檢驗科藥物檢測中心的報告推翻。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羅男曾施用毒品,經強制戒治仍再度犯案,考量到他終能坦承犯行,最終依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另依施用第二級毒品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9個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