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育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皮心瑀/綜合報導
北市1歲10月大的男童凱凱遭保母非人虐待離世,負責轉介幼童個案交由合作保母照顧的兒福聯盟遭到質疑,而身為董事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也引來批評。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分析,其實不論有沒有這個案子,王育敏都該辭掉兒福聯盟董事,因為她現在的位子,很容易就會被控是「門神」。
黃揚明指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職人員的關係人定義包括:由公職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之營利事業、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
黃揚明說,依該法定義,兒福聯盟就是王育敏的關係人,依法王育敏本該做到利益迴避,偏偏王育敏進了衛環委員會,還擔任召集委員,很容易就會被質疑是兒福聯盟的「門神」。
黃揚明表示,兒福聯盟在台灣中央及地方政府承攬的標案去年金額是上億元規模,在兒福聯盟不太可能不繼續投標的狀況下,王育敏請辭是對兒福聯盟、對她本身最好的抉擇。至於林志嘉董事長,身為當年兒福聯盟成立的推手,也該思考交棒,讓兒福聯盟回歸專業治理,回歸兒童福利本位,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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